支持起訴為農民工解“薪”憂
□ 本報記者 趙紅旗
□ 本報通訊員 吳雙江
“工資已經到賬了,謝謝檢察官!”近日,順利拿到工資的李某激動地給河南省鄭州市中原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楊黎君發(fā)來信息。
李某、王某是外地務工人員,2021年10月起,兩人在張某的帶領下到鄭州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某房地產項目從事水電工作。2022年6月,項目結束后,張某一直拖欠兩人工資未付,理由是鄭州某建筑公司沒有及時向他支付工程款,他也沒錢給兩人發(fā)放工資。在之后的幾個月里,李某兩人多次討要無果。
有一次,李某在與其他工友聊天中得知,此類欠薪糾紛可以向檢察機關申請支持起訴。李某兩人便抱著試試看的想法,來到中原區(qū)檢察院求助。在辦案檢察官楊黎君指導下,李某兩人搜集到了用工合同、銀行交易流水、欠條等相關證據資料。經依法審查后,中原區(qū)檢察院啟動了辦案程序。
檢察機關認為,李某兩人為張某提供勞務,張某應當支付其勞務報酬,且李某兩人請求張某支付勞務報酬的訴訟請求有事實及法律依據。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相關規(guī)定,李某兩人有權要求鄭州某建筑公司先行清償,遂于2023年1月31日向中原區(qū)法院發(fā)出支持起訴意見書。
中原區(qū)法院在立案審理后作出民事判決,由被告鄭州某建筑公司支付李某、王某勞務費共計3萬余元。判決生效后,李某兩人很快就收到了被拖欠的工資。
檢察官提醒,外來務工人員要注意留心收集維權材料,務工之前,雙方最好依據商定內容簽訂書面合同,并在落款處簽字蓋章;務工期間,要留存好務工照片、門禁刷卡記錄、考勤記錄、銀行轉賬記錄等資料;務工結束未支付完報酬時,要讓用工方出具結算單據等欠款憑證,其中要寫明務工名稱、地點、欠薪事由等。根據相關規(guī)定,農民工不僅可以向用工方主張其勞務報酬,還可以向施工總承包單位主張先行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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