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6日電 據韓國《中央日報》16日報道,韓國檢察機關對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以“教唆偽證”的嫌疑追加起訴,而這距離本月12日以涉嫌柏峴洞特惠提起不拘留起訴僅過了4天。
報道稱,李在明涉嫌在2018年的審判中,多次給前城南市長金炳亮的隨行秘書金振成打電話,要求他按照自己的意愿給出證詞做偽證。
2023年9月18日,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曾提請法院批準逮捕李在明,罪名為瀆職、受賄等。首爾中央地方法院9月27日予以駁回,決定不予批捕。
10月12日,韓國檢方以貪污罪對李在明提出不拘留起訴。檢方指控李在明2014年至2018年擔任城南市長期間,與該市一個丑聞纏身的土地開發(fā)項目有關,指控其犯有失信、貪污等罪名。
(責編: 王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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