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疫情防控期間部分案件延期開庭等事項安排的公告
根據(jù)疫情防控有關通知精神,為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審判、執(zhí)行工作,依法妥善保障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合法權利,現(xiàn)就我院近期開庭等有關事項安排公告如下:
1、根據(jù)疫情防控有關要求,3月14日(星期一)至3月18日(星期五),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將暫停線下服務。如果您有緊急業(yè)務需要辦理,可撥打0533-12368訴訟服務熱線,人工服務時間為工作日8:30-17:00。
2、原定于3月14日至3月18日期間的開庭、傳喚等部分審判、調解、執(zhí)行活動延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如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者存在受疫情影響關停交通的地區(qū),無法到我院參加庭審的,可以依法申請延期開庭審理。
4、疫情防控期間,需要辦理訴訟服務事項的,盡量采取在線辦理方式,可登陸山東法院電子訴訟服務平臺進行。
5、疫情防控期間,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將繼續(xù)全力以赴推進案件審理、執(zhí)行工作,部分案件采取相關措施受到影響、帶來不便的,敬請諒解。
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三日
(責編:鄭浦麗、邢曼華)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