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臺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浙江省、杭州市關于高效統(tǒng)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fā)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助企紓困力度,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yè)和繳存人共渡難關,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近日印發(fā)《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yè),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在與職工充分協(xié)商的前提下,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并提交決議書,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后進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時間連續(xù)計算,不受緩繳影響。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在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申請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同時,《通知》提出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繳存人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限額按現有標準上浮25%確定,具體為杭州市區(qū)(含蕭山區(qū)、余杭區(qū)、臨平區(qū)、富陽區(qū)、臨安區(qū))為1500元/月,桐廬縣為1050元/月,淳安縣為750元/月,建德市為600元/月。
上述支持政策自發(fā)文之日起實施,實施時限暫定至2022年12月31日。具體細則以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的相關文件為準?!锻ㄖ穼嵤┢趦龋魢?、省、市出臺相關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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