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規(guī)范投資者關系管理 推動上市公司高質量發(fā)展
原標題:全面規(guī)范投資者關系管理
近日,證監(jiān)會發(fā)布《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指引》,對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的適用及原則、內容和方式、組織與實施等進行了全面規(guī)范。其中,新增網站、新媒體平臺、投資者教育基地等新興投資者關系溝通渠道,在溝通內容中增加上市公司的環(huán)境、社會和治理信息,并強化上市公司“關鍵少數”的主體責任,明確他們在投資者關系管理中的禁止情形。上版《指引》于2005年發(fā)布,時隔17年后,此次發(fā)布新版《指引》體現了監(jiān)管部門對市場需求變化的回應,標志著我國公司治理和投資者權益保護邁上新臺階。
投資者關系管理是金融市場投資者權益保護機制的重要內容。全面規(guī)范投資者關系管理,有助于實現上市公司與投資者的雙贏。
對上市公司而言,全面規(guī)范投資者關系管理,有助于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質量,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投資者關系管理著力構建上市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高效溝通渠道。上市公司與投資者良好溝通,有助于將上市公司發(fā)展戰(zhàn)略、重大決策、經營情況等信息有效傳達給投資者,推動公司估值合理化。同時,上市公司加強投資者關系管理,可以樹立公司良好品牌形象,并吸引潛在投資者。良好的投資者關系有助于將投資者意見更好地傳遞至管理層,以外部監(jiān)管促進公司內部治理改善,推動上市公司高質量發(fā)展。
對投資者而言,全面規(guī)范投資者關系管理,有助于降低不同投資者在信息獲取方面的不平等程度。一是對所有的投資者而言,可以使投資者更加了解上市公司情況,避免投資者因信息披露時效或質量等問題發(fā)生損失。同時,投資者關系管理有助于緩解委托代理問題,更好保障投資者的知情參與權,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二是可以有效降低投資者的信息搜尋成本,減少不同投資者之間在信息獲取方面的不平等,便利中小投資者信息識別,更好地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
監(jiān)管部門應加強對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活動監(jiān)管,督促上市公司將政策落在實處,同時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提升投資者的股東意識。上市公司應當完善公司內部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積極豐富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內容和方式,提高信息披露質量。投資者可積極利用投資者關系管理溝通渠道,行使股東權利,形成理性成熟的投資心理。(王 劍 陳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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