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垃圾產生者將承擔處置費用
委托他人處置裝修垃圾,應由垃圾產生者承擔傾倒、堆放、貯存、運輸、消納、利用等處置費,費用將“按袋”“按車”或“按重量”等方式明碼標價收取。為進一步推動本市建筑垃圾分類處置和資源化綜合利用,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市發(fā)改委等10部門近日發(fā)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垃圾分類處置和資源化綜合利用工作的意見》將于2023年1月1日起實施。
如何能最大程度減少建筑垃圾的產生?意見提出,本市全面鼓勵裝配式建筑,積極推廣鋼結構裝配式住宅,以及工廠化預制、裝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建造模式,以此來減少建筑垃圾產生。建筑垃圾產生者應按照“市場主導、適當調控”原則就近處置或利用建筑垃圾,嚴禁將生活垃圾和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垃圾。
不同類型的建筑垃圾,處理方式也各不相同。例如,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等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工程垃圾”就有不同的處理方法。其中,金屬類工程垃圾,宜通過簡單加工作為施工材料或工具,直接回用于工程;無機非金屬類工程垃圾,如廢棄磚渣類、廢棄混凝土類等,鼓勵設置場內處置設備進行資源化利用。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等拆除過程中產生的棄料,也就是“拆除垃圾”,鼓勵在拆除現場就地設置臨時性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設施進行處置。
而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產生的“裝修垃圾”,應按就近原則選擇具備裝修垃圾分揀或處置能力的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設施進行處置。產生者委托他人處置裝修垃圾的,應承擔傾倒、堆放、貯存、運輸、消納、利用等處置費用。受托單位可根據實際,明碼標價采取“按袋”“按車”或“按重量”等方式收取費用。
為防止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私下隨意傾倒,本市實施建筑垃圾運輸監(jiān)管。意見提出,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車輛,鼓勵加裝右轉彎補盲和提醒等安全輔助裝置,安裝具備定位和稱重功能的車載監(jiān)控終端,監(jiān)控信號接入本市建筑垃圾管理與服務平臺。本市建筑垃圾管理與服務平臺與規(guī)劃自然資源、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公安交管、城管執(zhí)法等部門建設的相關平臺,共享工程規(guī)劃、施工、車輛進出、稱重計量、行政處罰等信息,實現建筑垃圾“產、運、消、利”全流程在線監(jiān)控。
建筑垃圾回收后,應資源化綜合利用。本市對部分工程提出了“強制應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的要求。意見提出,使用政府財政性資金以及國有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建設工程,在技術指標符合設計要求及滿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應在指定工程部位“應用盡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原則上最低不少于10%。施工單位是否按照規(guī)范處置或利用建筑垃圾,是否按比例使用再生產品,將受到監(jiān)管。未落實要求的將責令改正,并依法納入北京市建筑市場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此外,本市將充分運用視頻監(jiān)控、車輛軌跡、衛(wèi)星遙感等監(jiān)測技術,嚴厲打擊無證運輸、遺撒泄漏、亂倒亂卸、違法處置建筑垃圾或者擅自設置建筑垃圾消納場所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遇違反建筑垃圾管理的行為,社會公眾可通過12345市民服務熱線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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