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席包廂不應設置最低消費標準
由北京市商務局組織制定的地方標準《餐飲行業(yè)食品減損技術指南》征求意見稿近日對外發(fā)布。其中提出,餐飲服務提供者宜通過光盤優(yōu)惠、光盤積分等方式對消費者進行獎勵;大中型集體聚餐服務提供方應提前說明宴席預訂、退餐、調餐規(guī)則,包廂不設置最低消費標準,不強制消費指定套餐。
《指南》按照服務流程,對餐前、餐中、餐后等環(huán)節(jié)進行了約定。在餐前環(huán)節(jié),服務人員應通過搭配推薦、點菜量提醒等方式,引導消費者合理點餐;點餐系統(tǒng)或平臺應以顯著方式提示消費者適量點餐、理性消費。承辦婚宴、商務活動用餐、旅游團隊等大中型集體聚餐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引導組織者合理選擇用餐形式、用餐標準,在征得消費者同意情況下,宜合理調配每桌就餐人數,采用分餐、位菜等方式供餐。
在就餐環(huán)節(jié),《指南》要求餐飲服務提供者應提供公筷公勺。對于需求量大的餐品,宜采取點菜送餐上桌、限量取餐等供餐方式;發(fā)現(xiàn)浪費量大的餐品,宜減少該餐品的備餐量或替換該餐品。
餐后環(huán)節(jié),餐飲服務提供者宜通過光盤優(yōu)惠、光盤積分、停車優(yōu)惠等方式對無食品浪費行為的消費者進行獎勵。有剩余餐品時,餐飲服務提供者應提醒消費者打包,并提供打包服務。
如遇消費者發(fā)現(xiàn)點餐過多、臨時想退餐的情況,《指南》明確,餐品尚未準備烹飪且不影響二次銷售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進行退餐、調餐;餐品已烹飪的應告知消費者,溝通餐品處理方式。大中型集體聚餐服務提供方應提前向消費者說明宴席預訂、退餐、調餐規(guī)則,宜提供備用桌數的預訂機制,宜對未使用的桌數提供免費改期服務。
《指南》針對外賣平臺也提出了明確要求。外賣服務應建立網絡訂餐反浪費引導制度,以顯著方式提示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分析餐飲供給和消費需求,提供數據技術服務。外賣服務宜合理設置套餐組合,避免捆綁營銷,使用起送限制、湊單滿減等方式時,不應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
由北京市商務局組織制定的地方標準《餐飲行業(yè)食品減損技術指南》征求意見稿近日對外發(fā)布。其中提出,餐飲服務提供者宜通過光盤優(yōu)惠、光盤積分等方式對消費者進行獎勵;大中型集體聚餐服務提供方應提前說明宴席預訂、退餐、調餐規(guī)則,包廂不設置最低消費標準,不強制消費指定套餐。
《指南》按照服務流程,對餐前、餐中、餐后等環(huán)節(jié)進行了約定。在餐前環(huán)節(jié),服務人員應通過搭配推薦、點菜量提醒等方式,引導消費者合理點餐;點餐系統(tǒng)或平臺應以顯著方式提示消費者適量點餐、理性消費。承辦婚宴、商務活動用餐、旅游團隊等大中型集體聚餐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引導組織者合理選擇用餐形式、用餐標準,在征得消費者同意情況下,宜合理調配每桌就餐人數,采用分餐、位菜等方式供餐。
在就餐環(huán)節(jié),《指南》要求餐飲服務提供者應提供公筷公勺。對于需求量大的餐品,宜采取點菜送餐上桌、限量取餐等供餐方式;發(fā)現(xiàn)浪費量大的餐品,宜減少該餐品的備餐量或替換該餐品。
餐后環(huán)節(jié),餐飲服務提供者宜通過光盤優(yōu)惠、光盤積分、停車優(yōu)惠等方式對無食品浪費行為的消費者進行獎勵。有剩余餐品時,餐飲服務提供者應提醒消費者打包,并提供打包服務。
如遇消費者發(fā)現(xiàn)點餐過多、臨時想退餐的情況,《指南》明確,餐品尚未準備烹飪且不影響二次銷售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進行退餐、調餐;餐品已烹飪的應告知消費者,溝通餐品處理方式。大中型集體聚餐服務提供方應提前向消費者說明宴席預訂、退餐、調餐規(guī)則,宜提供備用桌數的預訂機制,宜對未使用的桌數提供免費改期服務。
《指南》針對外賣平臺也提出了明確要求。外賣服務應建立網絡訂餐反浪費引導制度,以顯著方式提示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分析餐飲供給和消費需求,提供數據技術服務。外賣服務宜合理設置套餐組合,避免捆綁營銷,使用起送限制、湊單滿減等方式時,不應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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