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一搖”廣告式技術霸凌必須禁止
胡宇齊
2023年四季度消費維權輿情熱點日前發(fā)布,“搖一搖”跳轉廣告泛濫問題赫然在列。江蘇省消保委一份調查數(shù)據(jù)顯示,有九成投票者厭惡“搖一搖”跳轉廣告,認為此功能侵犯了自己的權益。這一消息激起廣泛共鳴,網(wǎng)友紛紛追問:“另外一成是廣告主嗎?”“惡心發(fā)明何時能禁?”
飽受詬病的“搖一搖”廣告,就是打開一款APP時稍有“手抖”便會跳轉到另一款軟件的廣告界面,即便用戶萬分小心,但只要走路、乘車哪怕僅僅是拿放手機,頁面也會自動跳轉,可謂防不勝防。本質上,“搖一搖”廣告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在觀感上則打斷用戶的使用節(jié)奏,還白白浪費了流量。而更讓人郁悶的是,為避免APP檢測到晃動,有網(wǎng)友按照攻略關閉了“陀螺儀”的權限,卻發(fā)現(xiàn)打車定位不準,只能無奈開啟;還有的網(wǎng)友一怒之下“跳轉至什么APP就卸載什么”,最終發(fā)現(xiàn)卸載一圈跳無可跳之后,居然還會出現(xiàn)APP的下載頁面。
如果說“搖一搖”分紅包、加好友,尚屬有意義的功能開發(fā);那么高度靈敏約等于強制跳轉的“搖一搖”廣告,則只讓人看見唯利是圖的技術霸凌。注意力經(jīng)濟的時代,用戶點擊與廣告收益息息相關,于是某些APP便將用戶當成了韭菜,割了一刀又一刀。即便面對網(wǎng)友的極大反感,即便在相關部門明確要求下,仍然不肯放棄嘴邊這塊巨大的利益蛋糕;實在過不了關,才勉強將“跳過”或“關閉頁面”的按鈕設置在明顯位置,只等風頭一過又一切照舊。如此假消費者自愿“搖”之名,行強制“廣告”之實,比彈窗廣告更讓人反感。
投放廣告作為某些APP的盈利手段,并非不能存在;但強制用戶觀看,確實該禁。對此,相關方面也在展開治理行動。去年2月,工信部在一份通知中明確,不得利用高靈敏度“搖一搖”等易造成誤觸發(fā)的方式誘導用戶操作。而為了應對“狗皮膏藥”般的跳轉廣告,一些手機廠商和互聯(lián)網(wǎng)平臺也在進行技術上的升級改進。一方面完善監(jiān)管,明確“搖一搖”廣告的規(guī)則和責任,同時提高違法及侵權成本;另一方面需技術發(fā)力,保護處于技術弱勢地位的消費者。
隱私信息被尊重、選擇權利受保護,是公眾的基本訴求。某些APP總把用戶當韭菜,等“搖一搖”被管住了,再推出什么“看一看”“瞄一瞄”,只會徹底敗光品牌好感。(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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