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發(fā)布《生態(tài)環(huán)境和資源保護檢察白皮書(2018—2022)》
光明日報北京6月5日電(記者陳慧娟)在6月5日世界環(huán)境日到來之際,最高人民檢察院發(fā)布《生態(tài)環(huán)境和資源保護檢察白皮書(2018—2022)》(以下簡稱“白皮書”),總結5年工作情況。
白皮書指出,檢察機關受理審查破壞環(huán)境資源保護犯罪案件逮捕數和起訴數總體都呈上升趨勢。2018年至2022年,全國檢察機關受理審查逮捕破壞環(huán)境資源保護犯罪案件65432件109848人,比前五年分別上升55.66%和74.14%;受理審查起訴破壞環(huán)境資源保護犯罪案件209957件353223人,比前五年分別上升112.75%和92.66%。
白皮書顯示,破壞環(huán)境資源保護犯罪的罪名相對集中,主要集中在污染環(huán)境罪、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非法采礦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非法狩獵罪、濫伐林木罪等六個罪名,分別占受理案件總件數和人數的81.66%和82.88%。
檢察機關起訴生態(tài)環(huán)境犯罪案件總體下降,起訴資源保護犯罪案件總體上升。其中,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非法狩獵罪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類罪等動物資源類犯罪案件上升幅度最大。白皮書同時梳理總結,涉嫌上述犯罪的人數雖然占比最大,但不訴率最高,說明這幾類案件中犯罪情節(jié)輕微或者顯著輕微的情形占比較高。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雪樵介紹,近年來,最高檢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加強調查研究,會同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關于辦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相關犯罪定罪量刑標準,解決涉人工繁育野生動物案件的處罰規(guī)則等重大實踐爭議問題,更好實現(xiàn)罪責刑相適應。解釋施行后,涉相關動物案件下降70%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白皮書顯示,2018年至2022年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破壞性采礦罪案件零星散發(fā),每年只有個位數,無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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